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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
一、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的目的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目前仍不合理,主要是重复建设严重,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没有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体系和规模经济,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现在中国的物流企业,大多是从过去的储运公司更名而来,而过去的储运公司大多是国营企业。这些国营企业长期以来在条块分割、“分灶吃饭”等体制因素的影响下,各部门、地区、企业受利益驱动,盲目投资,大批建设自有仓库,大量自购运输工具。据有关行业统计,2000年国营物流企业仓库闲置率在35%,而运输工具闲置率在49%。其结果,不仅使地区产业结构严重雷同,而且各物流企业的设施严重过剩,现代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内在联系也被人为割断,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缺乏市场竞争能力。从企业规模来看,问题就更严重,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从中国现有物流企业来看,以广东为例,广东是中国物流业发展最早、最快、最大的。前七家物流企业现有仓库面积(包括堆场)不足120万平方米,平均每家不足17万平方米。自有运输汽车不足6000辆,平均每家不足850辆。深圳市物流企业已经正式注册了三千多家,没有注册、挂靠物流企业的业务部、个体营运户不会少于10000个。平均计算,每家年营业收入不会高于100万元。
规模是何等之小,几乎可以说是微型企业了。这种规模怎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在2000年美国联邦快递公司年营业收入为200亿美元,上海市2001年全年物流产值不足90亿美元(人民币约780亿元),美国联邦快递公司一家公司是全上海6000多家物流公司产值的2.2倍。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国有物流企业小而多、小而散、小而全的状况多么严重。这种状况,从国内来说,只能加剧市场的过度竞争,造成国有物流企业资源的无谓消耗,削弱国有经济的实力;从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来说,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必然加剧了与国外企业的竞争。因此,推动国有物流企业的战略改组,提高物流行业经营的集中度,加强物流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以提高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国有物流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不仅是十分紧迫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合理的生产集中化和专业化协作,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聚集经济效益。同时,可以减少物流行业内的重复建设,防止过度竞争。尤其目前国际物流企业涌入、国内物流企业纷纷注册、国内大企业内部物流业务改组、个体小企业恶性竞争,都使市场风险加大,经营成本加大。要想降低成本,只有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物流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推进国有物流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使国有物流企业通过集中化和专业化协作,实现聚集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
二、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思想
推动国有物流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应当区别情况,分类进行,即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类改组。这是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第一类,老牌全国性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物流企业加快发展,政策倾斜,加快扩张;第二类,地区性物流企业发挥行业和地区优势,加快并购;第三类,没有发展前途的小物流企业让它自生自灭,尤其是一些国有工业、商业企业为了将原来固有的人员、设施、工具利用起来,组成的自给自足性的小物流企业。这部分业务走外包之路,将这部分业务分包给具有一定规模、具有一定信誉度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国有物流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有沉重的包袱,一是贷款、利息压力,二是老员工压力,三是呆板的机制压力,尤其是物流企业虽然被炒得热火朝天,实际物流企业的利润率是非常低的。在中国,年营业收入不足三千万元的国有小物流企业,利润率一般都不会高于3%,甚至一半以上都处于亏损状态或在亏损边缘。年营业收入超过三千万元的企业稍好一些,由于综合成本费用相对降低,有一部分物流企业的利润率可以达到5%左右,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亏损的边缘。但是,国有物流企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优势,它们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优势的科研技术人才和大量的国有资本存量。因此,对于这类国有物流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各种资本包括民间资本,引进先进经营管理机制等,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盘活国有物流企业存量资产,走出经营困境。当然,国家也必须制定减轻企业各种负担的相应政策,为企业推进资产重组创造更好的条件。以广东省为例,2003年修改后的《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出台,对国营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可不补偿,只要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即可,而“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一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这样,国企就突破了改革的瓶颈——“员工问题”就可以妥善解决了,而一般企业也能负担这笔开支,以一名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十年计算,每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一次性补3万元应该没有问题。这就为国有物流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解决了第一个“老大难”问题。
三、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原则、方法
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总的原则是“抓大放小”、“并购重组”。物流企业在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必须形成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紧密联系,这样,才能促进物流企业经营的适度集中,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国家从90年代中期开始,就提出并一直强调国企要坚持“抓大放小”。这是因为:
抓“大”十分重要。因为“大”,是指有实力、有优势,对物流行业起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的大型物流企业。抓好了这类企业,物流行业就可以不断增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就有了保证。大型物流企业尽管数量很少,但在我国物流行业中一直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我国有关资料统计,前500家物流企业占我国物流业务的43%左右。以深圳市中海物流公司为例,2001年收入几亿元人民币,给多家跨国公司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已经形成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良好状态。此外,大企业是小企业的龙头。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大中小企业同时并存的。只要抓住了大的龙头性企业,就可以由大企业通过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带动一批中小企业,从而保证整个物流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一个地区只要有几个大型的物流企业,则当地的一大批中小物流企业因为与之协作配套都会发展得较好,该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都会较强。因此,抓“大”对于物流行业、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国有物流企业战略性改组,即要抓“大”,也要放“小”。抓“大”,就是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要发挥这些企业在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物流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发展大型物流企业集团,要遵循客观规律,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形成,不能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盲目求大求全,要在突出主业、增强竞争优势上下功夫。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要对优势国有大型物流企业制定一些扶持性政策。尤其是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如鼓励其分离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人员。增资减债等政策。以便使这些企业能够轻装前进,更快发展,既扩大物流企业规模,也提高其整体素质。
2、要对国有大型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公司制改组。除极少数宜实行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都应改为股份制企业。以明确产权主体,理顺产权关系,为企业的兼并、重组、联合奠定制度性基础,为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创造条件。
3、制定政策,为尚有一定发展潜力,但目前因负担过重而处于困境的国有物流企业推进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创造条件。其内容应包括增资减债、停息挂帐、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要制定政策,鼓励有实力、有优势的大型物流企业并购小型物流企业,以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壮大自身实力。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通过并购重组来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在物流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行政性的撮合,以免因盲目追求规模扩大而拖垮一些优势物流企业。所以并购、重组、联合都应尽量努力在物流行业内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突出主业、增强竞争优势的抓“大”目的。
4、进一步深化改革物流企业管理体制,促进企业“强强联合”。抓“大”应立足于国内经济的良好发展,同时应放眼于提高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因此,应当鼓励“强强联合”,形成有规模、有实力、高素质的“航空母舰”,即可强有力地带动国内物流行业的发展,又能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应当进一步改革物流企业的管理体制,包括国有资本的管理体制,彻底改变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状况,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强强联合”创造体制条件。
5、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尤其应重视资本市场的完善。国有物流企业要通过并购、重组、联合来壮大、发展,同时又不能再走过去依靠行政手段搞无偿划转的老路,就必须也只能通过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来进行。当前,除了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外,还应着手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使国有物流企业的并购、重组、联合有合理合法的活动场所,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并购、重组中的行政干预及其他负面效应的产生。
国有物流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除了要着力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外,同时也要放开搞活中小物流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这样,即可收缩国有经济战线,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又可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物流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在放开搞活国有中小物流企业的同时,要重视发挥各种所有制中小物流企业的多方面重要作用。为此,要培育中小物流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要积极扶持中小物流企业使它们快速成长、壮大。没有中小物流企业的繁荣,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就缺少了基础,因为物流行业比一般行业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业务补充和联合。这一点,从美、日等物流发达国家的经验也可以看到。美、日等发达国家之所以物流业很发达,并不只是因为其国有经济本身很强大,也不只是其大型物流企业本身很先进、起步较早,而是与之“合作”、在其“支撑”下的无数的中小物流企业发达、繁荣息息相关。如果我们只重视大型物流企业的发展而忽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就会导致大型物流企业成为“孤岛”,缺乏对中小物流企业的带动力作用,也会使众多中小物流企业成为“无首群龙”,发展缓慢。在本文中说的“放小”,是指无发展前途或现在已经无法生存的中小物流企业,而不是全部中小物流企业都“放”掉。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我国要增强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做大物流业务,不仅要抓好大型物流企业的发展,而且要扶持中小型物流企业的发展,培育中小物流企业服务体制。科学、辩证地理解和落实“抓大放小”、“并购重组”,对于中小物流企业:
一是应制定政策,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主要包括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是建立以中小物流企业为对象的融资服务体系。同时,将对中小物流企业的金融支持纳入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予以足够重视。
三是提供完善的辅导服务。物流企业管理机构应建立中小物流企业管理辅导体系,协助中小物流企业获得贷款,提供财政支持、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服务,落实对中小物流企业政策、法令的扶植措施。
四是鼓励创办民间中小物流企业团体。鼓励建立民间的地方物流商会、互助协会、创业协会、革新促进会等,以弥补许多政策性扶持措施的不足。
五是制定促进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的法律。重点是从提高中小物流企业竞争力出发,创造中小物流企业与大物流企业之间及各种所有制的中小物流企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
总之,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物流市场竞争,我国国有物流企业必须进行战略性改组才能生存、发展和壮大,才能发挥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我们必须按照中央有关精神,遵照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推进国有物流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